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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評估報告會過期失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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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遷評估報告會過期失效嗎?

拆遷評估報告會過期失效嗎?

拆遷評估報告會過期失效的,拆遷評估報告是有期限的,而房屋評估報告的有效期一般為一年,如果對評估報告有異議的,是可以申請複議的。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九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第二十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徵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二、房屋拆遷評估的流程是怎樣的?

在房屋拆遷過程中,關於被拆遷房屋的的市場價值進行評估,評估流程一般如下:

(1)具有相關資質的專業評估機構接受評估任務。專業評估機構的工作人員在接到上級主管部門或委託單位的委託後開展具體評估工作。

(2)房屋評估前的準備。就是準備好產權登記資料、房屋建築資料、土地資料等必須的資料。

(3)評估人員進行現場勘查。就是指評估人員對被拆遷房屋的各項技術資料進行現場測定。

(4)相關資料的綜合分析。這一程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地確定被拆遷房屋作價補償的基本資料,為補償提供可靠的依據。

(5)編寫相關評估報告。評估人員綜合被拆遷房屋資料,提出作價評估意見,具體確定被拆遷房屋價格的重要過程。

(6)評估複核和審批。在評估工作人員完成評估工作後,由複核員到實在進行復核,複核後報審批人員進行審批。

房屋評估報告書有時間限制是符合房屋市場價格的波動規律的,而房子的產權人有什麼問題的話,也需要在有效期內依法申請複議,不過,房屋報告書出來之後,行政單位的工作人員會盡快的和產權人接洽的,拆遷這件事情,也是越拖越麻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