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拆遷安置>

劃撥土地的房子能辦土地證嗎

拆遷安置 閱讀(8.79K)
劃撥土地的房子能辦土地證嗎
目前我國的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以土地使用權劃撥的方式取得的,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另一種是以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方式取得的,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劃撥土地使用權取得與出讓土地使用權取得在成本構成上的差別在於有沒有交土地出讓金。我國的不動產是以登記為準,在國家層面以不動產登記底簿為準,老百姓手裡面是有一個土地證和房產證,因此土地證也是對土地使用權合法的一個憑證,無論是劃撥土地還是出讓土地,你只要對土地擁有合法的使用權,那就能辦理相應的產權證書。具體到土地這一塊,劃撥土地也是可以辦理土地證的,只不過土地證上所記載土地的獲取方式為劃撥,後續如果轉讓需要經過有權的人民政府批准,並且補繳相應的土地出讓金才可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三十七條
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採取出讓或者劃撥等方式。
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應當採取招標、拍賣等公開競價的方式出讓。
嚴格限制以劃撥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採取劃撥方式的,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關於土地用途的規定。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條  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採取出讓或者劃撥等方式。

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應當採取招標、拍賣等公開競價的方式出讓。

嚴格限制以劃撥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