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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撥土地辦土地證需要交契稅嗎

拆遷安置 閱讀(8.03K)
劃撥土地辦土地證需要交契稅嗎
契稅是指不動產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主徵收的一次性稅收。契稅,是指對契約徵收的稅,屬於財產轉移稅,由財產承受人繳納。契稅中所涉及的契約,包括土地使用權轉移,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房屋所有權轉移。
根據《契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的規定,本條例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
根據《契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的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經批准轉讓房地產時,應由房地產轉讓者補繳契稅。其計稅依據為補繳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先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經批准改為出讓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應依法繳納契稅,其計稅依據為應補繳的土地出讓金和其他出讓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第十一條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經批准轉讓房地產時,應由房地產轉讓者補繳契稅。其計稅依據為補繳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