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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拆房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補償標準 閱讀(2.12W)

一、新農村拆房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新農村拆房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新農村拆房補償標準並不是統一的,在制定具體的標準之時,必須要遵守以下的規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四十九條 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徵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佈,接受監督。

禁止侵佔、挪用被徵收土地單位的徵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二、農村房屋拆遷無房產證怎麼處理

1、農村房屋拆遷時房產證是非常重要的。因為農村房子的拆遷有房產證和沒有房產證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一般房屋應該有兩證,即房產證和土地證,兩證齊全,說明蓋房是經過了批准的,兩證不齊,有可能是違章建築,如果是違章建築,即使不屬於建設需要拆遷的房屋,也有可能被強行拆除,如果是這樣,強行拆除沒有補償,更不存在標準的問題。

2、但是大多數的農村房屋兩證都不齊全。有房產證,確實是拆遷補償的有力證據之一,在城市這是主要依據,如果在農村的話,就應該區別對待了,因為大部分地方者沒有辦房產證的,現在的房產證政策只有《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這是建立在具有國有土地性質的政策。而農村的土地現在還是集體土地,國家還沒有出臺過集體土地上的房產一定要辦房屋權屬登記的政策。

3、所以,農村房屋在國家還沒有出臺農村或集體土地上的房產辦理房產登記的辦法之前,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就成了唯一可證明擁有該處使用權的證明材料之一。所以,只要你擁有土地使用證的前提下,那麼和當地同時擁有房產證的產權所有人的權利是一樣的,房屋如果要求被拆遷也享有同持有房產證的農戶具有同等的權利。

我國各地農村的實際民情是存在著差異的,徵收單位必須要在徵地之前就因地制宜的制定出適合的徵地補償標準,在該標準被稽核通過之後,才可以落實徵地的工作。若是有村民對補償標準不服,那麼可以向徵地的單位反映,不得采取暴力的方式不讓對方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