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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農村拆遷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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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農村拆遷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天津市農村拆遷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1、天津農村住房拆遷補償安置條件。在徵地範圍內,必須持有市、區房屋產權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以下簡稱房證),並有與之相對應的房屋和《土地使用證》,有該區域的戶口及與戶口相符的常住人口,經市、區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核定後給予補償安置。

2、補償安置要求。拆遷範圍內國有土地上持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證的,應在拆遷公告大會後向市房屋產權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出登記手續和《城鎮房屋拆遷產權審定書》;集體土地上持有房證的,應在辦理拆遷補償安置手續前,辦理《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徵為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認定書》。

3、補償安置方式。根據徵地範圍實際情況,對符合補償安置條件的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置換或貨幣補償兩種安置方式。

4、核定原房屋建築面積。實測房屋建築面積與房證建築面積正負差在2平方米(含2平方米)以內的,以房證建築面積為準;實測房屋建築面積大於房證2平方米以上的,以房證建築面積加2平方米為準,其餘建築面積按《本市徵地動遷安置補償標準》作價補償;實測房屋建築面積小於房證面積2平方米以上的,以實測建築面積為準。

5、戶數的計算。對合法被拆遷人只有一個房證和與之相對應的房屋而分為多個戶口的,仍按一戶對待,並以與房證相符的戶口為準;對有一個戶口多份房證的,原則上按一戶對待,但應單獨立戶而尚未辦理分戶手續的除外。

6、對因規劃封區,居住擁擠的村民建房後一直未獲得《房屋所有權證》,又確無第二住處,歷史上無售房行為,且村委會出具證明的,可比照有證房屋予以安置;對為生計等原因開辦餐飲服務業而未能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可按實際工程造價給予貨幣補償。

7、貨幣補償安置。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不予安排宅基地,按核定後的房屋建築面積,原為平房的,按該地區(專案)安置住宅平均售價的80%予以補償;原為樓房的,按該地區(專案)安置住宅平均售價的90%予以補償。該地區(專案)安置地區住宅平均售價由物價部門確定。 被拆除住宅房屋經本市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後,評估價格高於上述標準的,按評估價格予以補償。 已享受住房解困待遇的,此次動遷只補償不安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以上就是天津農村拆遷補償的相關政策,各位拆遷戶可根據上述補償標準到拆遷辦領取自己的拆遷補償費用。由於農村拆遷涉及的不僅有房屋拆遷、宅基地拆遷,還有耕地等徵地,這些補償的標準各不一,需要到當地的拆遷辦詳細諮詢。更多法律知識您可以登入本站網站諮詢相關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