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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寧區秣陵拆遷房屋補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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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寧區徵收集體土地涉及房屋補償安置實施辦法》

江寧區秣陵拆遷房屋補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住宅房屋徵收補償款標準

1、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徵收補償款標準

(1)原房補償標準:具備評估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按照重置價格結合成新評估確定。

(2)購房補償標準:徵收安置房安置價格低於4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價格的80%確定;高於4000元(含4000元)低於5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價格的82%確定;高於5000元(含5000元)低於6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價格的84%確定;高於6000元(含6000元)每平方米86%確定。

2、住宅房屋實行統拆自建的徵收補償款標準

(1)原房補償標準:具備評估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按照重置價格結合成新評估確定。

(2)建房補償標準:鋼筋磚、木磚結構200元/平方米,簡易結構150元/平方米。

二、非住宅房屋徵收補償款標準

具備評估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按照重置價格結合成新評估確定。

三、住宅房屋搬家費、自行過渡費和提前搬家獎勵費補償標準

(1)搬家費:按被徵收人的聯合確認建築面積計算,超過240平方米的,以240平方米計算,每個產權戶不足2000元的補足至2000元。

(2)自行過渡費

①東山、秣陵、麒麟街道過渡費,按聯合確認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0元,不足1000元的補足至1000元;湯山、淳化、祿口、谷裡街道過渡費,按聯合確認面積每月每平方米9元,不足900元的補足至900元;橫溪、江寧、湖熟街道過渡費,按聯合確認面積每月每平方米8元,不足800元的補足至800元。過渡期自被徵收人交付房屋之日起計算,徵收安置房為多層的,過渡期不超過24個月。徵收安置房為小高層、高層和超高層的,過渡期不超過36個月。自逾期之日起,每月支付雙倍的過渡費。

②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放棄申購徵收安置房的,一次性給予50元/平方米補償,超過240平方米的,以240平方米計算,不足5000元的補足至5000元。

(3)提前搬家獎勵

①在第一時間段內簽約並搬遷的,按聯合確認面積給予410元/平方米的獎勵(每戶不足5萬元補足5萬元);在第二時間段內簽約並搬遷的,按聯合確認面積給予300元/平方米的獎勵(每戶不足3萬元補足3萬元);第三時間段內簽約並搬遷的,按聯合確認面積給予200元/平方米的獎勵(每戶不足2萬元補足2萬元)。

②獎勵時間段由實施單位在專案實施方案中予以明確並在專案所在地公告。

③在獎勵時間段內未簽約搬遷的,不予獎勵

以上就是江寧區秣陵拆遷房屋補償標準的具體內容,房屋拆遷補償除了房屋土地的賠償還涉及了搬家費及自行過渡費的補償,特別是提前搬家還能獲得不少獎勵。配合政府的拆遷工作時每個公民的義務,但拆遷補償的獲取是我們的正當利益。若拆遷補償未能到位,您可以通過法律手段尋求幫助。更多法律知識您可以登入本站網站諮詢相關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