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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借款時如何審查借款用途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3.16W)

出借人應儘量要求借款人在借條上寫清借款的用途,以便於借款人將借款用於不法活動時,出借人仍能很好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借人借款時如何審查借款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