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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經營承包權設立需要登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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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如果辦理了登記的,登記機構應當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條: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等農業生產。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
登記機構應當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等證書,並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土地經營承包權設立需要登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