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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轉讓需要防範什麼風險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3.11W)

債權轉讓需要防範的風險:
1、避免簽訂已過訴訟時效或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債權讓與的風險;
2、對於債權人通知債務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轉讓合同中應做出明確約定,要求債權人須於合同簽訂後多少日內通知債務人,並約定通知的形式;
3、為防止受讓瑕疵債權,受讓人要求轉讓人對轉讓的債權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4、為避免債權二重讓與的情況發生,受讓人必須注意落實防範措施。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債權轉讓需要防範什麼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