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解答>民間借貸律師解答>

民間借貸法院撤訴後能否再起訴

民間借貸律師解答 閱讀(9.63K)

其實對於一般案件而言,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請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案件都是可以再次起訴的,根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的規定: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也就是說,在法院沒有對案件事實進行審理而是因為程式問題撤訴或按撤訴處理後,原告是可以再一次起訴的,在民間借貸糾紛中,再一次起訴並沒有時間上的限制。
在民間借貸的實務中,有時雖然原告起訴了,但是被告積極履行了部分還款義務或者與原告達成和解,原告就申請了撤訴,但是若被告沒有按照約定繼續還款或未按照新的協議履行還款義務,原告可以在催告無效後再一次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最高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
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民間借貸法院撤訴後能否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