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間借貸房屋抵押登記的流程是什麼?
1、抵押登記申請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1)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
(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3)抵押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證》;
(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檔案與證明材料;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7)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檔案。
2、受理申請
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檔案是否真實、齊備,申請檔案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申請檔案符合規定的,則予受理,給該申請編號並給回執,回執註明所收取的檔案、受理日期和編號。
3、稽核
4、登記
(1)對核准抵押登記的,在房地產權利證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並在房地產登記冊上作抵押記錄。抵押記錄應包括抵押人,抵押權人,抵押物名稱、面積、價值、抵押金額和抵押期限等內容。
(2)預購的房地產抵押時,應在買賣合同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
5、收費發證
(2)將已加蓋房地產抵押專用章的房地產權利證書在規定時間內退回抵押當事人(由抵押當事人憑回執、身份證明及交費憑證領取)。
6、立卷歸檔
按規定建立土地和房地產登記的檔案。
二、民間借貸哪些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裝置、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併抵押。
現在房產的抵押登記證明都是以他項權證書為準的,不過他項權證書是保留在抵押權人手中的,等將來貸款還完以後,債務人還需要到房管局去登出房屋他項權證,房產的抵押是必須到房管局進行登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