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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規借條起訴的後果是什麼?

債務債權 閱讀(2.11W)

一、正規借條起訴的後果是什麼?

正規借條起訴的後果是什麼?

1、債務人財產可能被債權人申請保全被凍結。

2、債務人財產可能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如果出現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書的,情節嚴重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有借條不還錢怎麼起訴

1、去債務人所在地基層法院起訴,準備諸如身份證、借條、錢款交付記錄、追討材料、訴狀之類的材料,去起訴他還錢。

2、判決生效後,需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執行庭的法官負責幫你實現債權。

3、如委託代理人,可以不出庭。法庭內的安全無需擔心,法院外的安全,法院沒義務保障。

“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由此可見,在銀行或金融機構借款時才必須採用書面合同的形式,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往往大家比較熟悉,所以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可以採用口頭形式或者書面形式。當然,由於口頭形式固有的侷限性,比方說出現糾紛難以舉證,所以儘管法律規定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可以採用口頭形式,但是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最好還是簽訂書面形式的借款合同。

二、有借條不還錢是否能構成侵佔罪?

侵佔罪

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屬於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佔為己有。犯罪物件只限於三種財物:一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二是他人的遺忘物,遺忘物不等於遺失物,也不同於遺棄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構成特徵

1、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本罪的犯罪物件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在當代的社會民間借貸關係當中,比較有利的證據就是借條,而正規的借條是可以證明雙方當事人存在借貸的關係,但是最好還是有相關的證據來予以證明,攜帶這些材料是可以到法院來起訴,要求對方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