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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借條起訴是什麼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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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規定借條起訴是什麼案由?

法律規定借條起訴是什麼案由?

法律規定借條起訴是民間借貸糾紛的案由,因為如果是借條的話,那麼證明雙方當事人是存在借款的關係。欠條形成原因可能是借貸,也可能是合同關係,糾紛案由主要看欠條的形成原因所依託的基礎法律關係。比如貨物的欠款,就是買賣合同糾紛。比如是工程欠款,那就是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在比如是自然人之間借出去的錢,對方打的欠條,那就是民間借貸糾紛。因為欠款是要審查基礎關係的,所以要看具體的糾紛,才能確定案由。

二、有借條的起訴書怎麼寫?

需要寫明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資訊,寫明自己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並且需要提交相關的證據。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三、借條怎麼寫有效?

比照民事法律關係的三要件(主體、客體、內容),出具借條時應當注意如下事項:

1、主體

要將債權、債務關係的主體表達清楚,即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注意“借”詞的歧意)要明確;自然人為主體時,應核對其身份證上姓名,條件許可時應在欠條上抄錄居民身份證號;法人單位為主體時,應蓋上單位公章。

2、客體

數額單位要明確,數額應用中文繁體字書寫,分比應明確百分比、千分比、萬分比。

3、內容

表達清楚,注意避免歧義。應將歸還日期明確,如有利息約定,應寫明,否則依法視為無利息,如有違約金約定,應寫明。如有擔保人,應註明擔保方式,並寫明擔保人。

4、一式兩份

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並蓋章,但現實中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裡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麼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雙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

目前憑藉著借條發生相關的法律糾紛的情況之下,是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這個時候需要提交的需要明示的起訴狀,還有就是相對應的正確材料,如果是有借條向人民法院起訴,基本上都是民間借貸方面的糾紛,所以在定案由的時候也是需要按照這個內容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