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解答>經營管理律師解答>

採購單和採購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經營管理律師解答 閱讀(3.06W)

區別:
1、採購單是做為向供應商採購的一種資訊,形式簡單,採購單內不含約束供應商的條款,簽訂採購合同之後採購單才做為合同的一部分,才具有法律效應。
2、採購合同內包含採購物品數量、型號、總金額、到貨期、違約責任、不可抗力、仲裁等其它約束供應商的條款,需雙方簽字蓋章後才生效,如發生糾分,合同就是依據。採購物品必需有采購訂單及採購合同這兩樣東西。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專案,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採購單和採購合同的區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