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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被起訴會有什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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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規定被起訴會有什麼後果?

法律規定被起訴會有什麼後果?

視判決結果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具體問題還是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

如果法院立案,那麼法院會依法取證,並展開審理審判程式。關於對被告的影響無法判斷,但是被告應該積極應訴即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

二、被起訴的其他法律規定內容是怎樣的?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同時,如果法院判決被告敗訴,且判決生效,那麼被告應該履行法院判決,否則法院會採取強制措施,如查封當事人財產等。另外,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在現實生活當中經常會發生一些民事方面的糾紛,而現在人們的法律意識是非常的強烈的,所以都會選擇起訴來維護自身的權益,當然了被起訴的人員也無需太過於擔心,並不是說所有的訴訟都會獲得勝訴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