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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罪是相同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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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貸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罪是相同的嗎?

借貸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罪是相同的嗎?

借貸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罪是有所不同的。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實施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從而構成的犯罪。而借貸合同糾紛則是民事糾紛的一種,二者的訴訟標的不同,因為概念也就不能混淆。

二、合同詐騙罪與民間借貸糾紛的區別是什麼?

1、看借款人與貸借人在借貸時的相互關係。

一般民間借貸關係多發生在相互瞭解、相互往來的親友之間,借貸關係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之上。而詐騙則往往發生在雙方當事人相識不久,採取欺騙的手段騙取對方的信任。

2、看發生借貸關係的原因。

正常的借貸關係中,借款人確實遇到了困難,一時無力解決,才向他人借貸。而以借貸為名實行詐騙的,則往往是編造虛假的困難事實,或以高利息等利益為誘惑,騙取他人同情或信任。

3、看借款人是否願意歸還及不能按期歸還的原因。

正當的借貸關係,借用人並不否認借貸關係,並表示設法歸還。即使不能按期歸還,往往是因為遇到了不以其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困難。而以借貸為名詐騙財物,則往往表現為攜款潛逃,或是大肆揮霍或賭博,根本不想到歸還。

民事借貸糾紛,是指因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借貸協議,由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而產生的糾紛。屬於一種民事法律關係,應受民事法律調整,不產生刑事責任。

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犯罪物件是各種型別的公私財物。詐騙罪的行為主體通過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兩種方法,使被害人產生錯覺而“自願”交出財物。

借款合同糾紛是一種合同的糾紛,民間借貸糾紛是涉及金錢給付的糾紛,這兩者雖然都是圍繞著借款而展開的,但是卻還是有所區別的。合同詐騙罪則是合同本身或者其中的條款有違法的行為或者訂立的過程是違法的,因為是不能混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