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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的抗辯權轉讓人有什麼規定呢?

債務債權 閱讀(2.01W)

民法典中,一方沒有履行合同時,另一方可以利用抗辯權來維護自已的權益。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經常出現債務人的抗辯權轉讓給他人的現象,但是依然有許多人對債務人的抗辯權轉讓人不是很明白,那麼法律對

債務人的抗辯權轉讓人有什麼規定呢?

一、債務人行使的抗辯權規定

轉讓合同權利,不需要經債務人同意。債務人接到權利轉讓通知後,轉讓行為就生效,權利的受讓人成為新的債權人,享有和原債權人同樣的權利,債務人向新的債權人履行合同義務。根據本條規定,債權人轉讓合同權利,不需要經債務人同意.債務人可以行使這些抗辯權對抗債權人的請求權。權利讓與後,債務人還可能因某項事實產生新的抗辯權,比如,附解除條件的合同權利轉讓後,合同規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提出終止合同的抗辯。債務人接到權利轉讓通知後,轉讓行為就生效,權利的受讓人成為新的債權人,享有和原債權人同樣的權利,債務人向新的債權人履行合同義務。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債務人接到權利轉讓通知後,可以行使抗辯權來保護自己的權利。債務人可以行使這些抗辯權對抗債權人的請求權。權利讓與後,債務人還可能因某項事實產生新的抗辯權,比如,附解除條件的合同權利轉讓後,合同規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提出終止合同的抗辯。通過對“債權轉讓中債務人的抗辯權”有關資料的分析,抗辯權是一項操作性很強的權利。而正確理解和行使抗辯權,對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因為它能充分體現了法律的公正性、公平性。能有效防止和杜絕冤假錯案的發生。

二、債務人的抗辯權轉讓人

法條: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釋義:本條是關於債務人在債權轉讓時的抗辯權的規定。

債權人轉讓合同權利,不需要經債務人同意。債務人接到權利轉讓通知後,轉讓行為就生效,權利的受讓人成為新的債權人,享有和原債權人同樣的權利,債務人向新的債權人履行合同義務。

根據本條規定,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債務人接到權利轉讓通知後,可以行使抗辯權來保護自己的權利。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由於債務人的抗辯權是其固有的一項權利,並不隨權利的轉讓而消滅,所以,在權利轉讓的情況下,債務人可以向做為受讓人的新債權人行使該權利。受讓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債務人權利的行使。

債務人行使的抗辯權包括:同時履行抗辯權、先訴抗辯權、合同撤銷的抗辯權、債權已履行完畢的抗辯權、債權無效的抗辯權、訴訟時效已過的抗辯權等。債務人可以行使這些抗辯權對抗債權人的請求權。

綜上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