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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時債務需要怎麼承擔

公司債務 閱讀(3.01W)
公司分立時債務需要怎麼承擔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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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時債務需要怎麼承擔

對公司分立債務的承擔有以下兩種:
(一)公司與債權人沒有特別約定,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二)公司與債權人有債務歸屬約定。在分立前債權人得知公司即將分離後,可以與公司就債務承擔達成協議,約定債務由其中一家公司償還或者其他償還方式。
這種情況下債務的承擔與法律規定略有不同。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