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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債權債務子公司需要承擔嗎

公司債務 閱讀(3.21W)

一、母公司債權債務子公司需要承擔嗎

母公司債權債務子公司需要承擔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規定:與子公司相對應的是“母公司”,母公司與子公司是獨立的兩個個體,分別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母公司與子公司的關係

1、母公司是指擁有其他公司一定數額的股份或根據協議,能夠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財務、業務等事項的公司。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徵,不在於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在於是否參與子公司業務經營。

2、子公司是指一定數額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協議被另一公司實際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自己所有的財產,自己的公司名稱、章程和董事會,以自己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從事各類民事活動,獨立承擔公司行為所帶來的一切後果和責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決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決定。

3、在通常情況下,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通過有限責任原則成立的在法律上相互獨立的法人實體,它們相互不承擔法律責任。但在經濟上,它們卻又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在資金、技術、品牌、高層管理人員以及發展戰略上,母公司都控制和管理著各子公司,但一旦發生債務關係,根據法人有限責任原則,卻只能由各該子公司獨立對其債務負責,母公司不承擔責任。這樣,如果子公司破產,而其破產財產又很少,子公司債權人基本上得不到償付的情況下,他們能否就母公司的財產提出債權要求,要分情況而定。但是,母公司的債務,子公司是不承擔償付義務的。

綜上所述,母公司和子公司看似是母子關係,但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相互獨立的法人實體,各自承擔著公司的債權債務。所以當母公司有債權債務糾紛時,母公司債權債務子公司需要承擔嗎?答案是不需要。母公司的債權債務若要承擔,應由其分公司承擔,而不是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