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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債務糾紛還能起訴嗎

個人債務 閱讀(1.42W)

債務糾紛向法院主張權利的時間為三年,但法院是不會主動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所以欠債到期10年後可以起訴的。
債務,是指債的法律關係中,債務人依法對債權人所承擔的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如在買賣合同中,出賣人有將出賣的物品交付買受人的義務,這就是為一定行為的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十年前的債務糾紛還能起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