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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糾紛中借條超過3年可以起訴嗎

債務債權 閱讀(2.71W)

一、債務糾紛中借條超過3年可以起訴嗎?

債務糾紛中借條超過3年可以起訴嗎

借條超過3年也可以起訴,債務糾紛的起訴條件是: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分期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法律效果】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訴訟時效援引】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三、債務糾紛的起訴流程是什麼?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綜上所述,雖然債務糾紛的法定訴訟時效只有三年,但訴訟時效到期後,人民法院不會因為訴訟時效到期不立案。可是原告也要意識到,如果這三年內沒有任何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被告方是可以以訴訟時效屆滿為由進行抗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