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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

夫妻債務 閱讀(1.7W)

在訴訟離婚中,雙方在法庭爭論的焦點一般都會涉及夫妻共同債務額認定問題。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在我國婚姻法中都有明確列舉,只需要當事人根據具體情形來判斷就行。下面,本站小編為您整理了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

哪些是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

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以上十個方面就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那麼,瞭解了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的問題以外,你還需要了解哪些屬於夫妻個人債務的範圍嗎?如果您有需要可以諮詢本站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