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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揹著妻子借款 | 離婚時由什麼來償還?

夫妻債務 閱讀(1.87W)
丈夫揹著妻子借款,離婚時由什麼來償還?
律師解析:丈夫揹著妻子借款離婚償還需視如下情形而定:
1、丈夫揹著妻子借款,如該債務並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則屬於一方個人債務,由丈夫個人承擔。
2、如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