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夫妻債務>

丈夫向妻子借錢需要償還嗎

夫妻債務 閱讀(4.68K)

一、丈夫向妻子借錢需要償還嗎

丈夫向妻子借錢需要償還嗎

首先,這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一般情況下是需要丈夫償還的,但如果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根據相應的實際情況而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夫妻之間的共同債務包括哪些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 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或贍養老人所負的債務;

(六)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正當必要的 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

根據的相關的法律規定,夫妻是在婚姻存續關係期間,他們所得的財產在婚姻法中歸各歸所有和共同所有或其中的部分各自所有和部分共同所有,因此,如果夫妻之間借錢的話,在一定程度上還是需要償還的,不能因為是夫妻就不予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