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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擔保合同的簽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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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擔保合同的簽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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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擔保合同的簽訂要注意什麼?

1、選擇保證人。設立保證的目的是為了擔任合同的履行,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人承擔責任。所以,作為合同的保證人必須具有擔保的能力。
2、訂立保證,必須經過保證人的同意。債務人選定保證人時,還要徵得債權人同意,並要有保證人明確表示保證的意思。

3、保證範圍的確定。保證人具體保證什麼,是保證合同的全部還是保證合同的一部分,還要由三方協商一致,並在合同中寫明確。

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

1、保證的生效時間要與主合同生效的時間相一致,如果合同簽訂後要辦理公證簽證或報經上級批准才生效的,那麼保證的生效期限也應在辦理有關手續後才開始計算,主合同生效日期改變的,應徵得保證人同意。

2、保證的有效期限應與主合同的有效期限相一致,如果約定以保證為合同成立條件的,那麼須保證條件成熟時,主合同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