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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工程抵押規定是什麼?

抵押擔保 閱讀(2.44W)

一、房地產工程抵押規定是什麼?

房地產工程抵押規定是什麼?

房地產工程抵押規定是可以利用在建的工程或者是已經建好的工程來進行抵押貸款。

1、房產抵押是指產權所有人以房契作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產權仍由產權所有者自行管理,債權人只按期取息,而無使用管理房屋的權利,待借款還清,產權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終結。

2、如果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則債權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房屋,並在處分抵押房屋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3、提供抵押房屋的當事人稱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債權人稱為房屋抵押權人。

4、房屋抵押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得設定房屋抵押。

二、房地產抵押擔保的債權範圍是什麼?

1、主債權,有稱原債權、本債權,是擔保的重要內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約定利息

3、延遲利息。指由於債務人延遲履行而導致的利息,延遲利息是法定的附隨性債權,因此不必經當事人特別約定或登記,即屬於房地產抵押的擔保範圍。

4、違約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為違約行為支付的帶有懲罰性或者補償性的金錢。

5、損害賠償金。指債務人因不履行債務或者不適當履行債務給債權人造成損害而支付的賠償費用。

6、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指抵押權人因行使抵押權而支出的費用,比如拍賣費、變賣費、訴訟費等。

一般來講,房地產抵押擔保的債權應當包括以上幾項,但如果雙方當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約定只擔保其中幾項,那擔保的範圍應當依合同約定確定。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房地產工程如果要進行抵押的話,那麼是需要向銀行提出申請的之後,由銀行來進行稽核,沒有問題的情況之下來做出最終的工程抵押的決定,並且由銀行來放款,在這個過程當中主要就是起到一個擔保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