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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屋買賣三方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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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屋買賣三方協議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房屋買賣三方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審查合同簽訂主體是否適格。應明確其是否為該房屋的少有所有人,如果該房屋還有其他共有人,則簽訂買賣合同時須有其他共有人的簽字或書面的同意宣告,該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情形,上述情況買受人可通過檢視房屋房產證原件及到房管部門查詢等方式進行確認。



    2、協議內容應具體、明確。在協議中,應對房屋的位置、面積、價款,付款方式,稅費承擔方式,交付期限,過戶時間,違約責任,爭議的解決方式等內容進行明確約定,特別對於貸款尚未還完的房屋交易,在合同中應著重對貸款還款事宜以及房屋過戶進行詳細約定。



    3、一旦出現違約情形影響協議履行的,應儘快採取相應措施將損失降至較低限度。



    4、中介方的違約責任。買賣雙方在房屋買賣的知識和經驗上,都處於弱勢,所以,房地產中介市場需要一份保護各方利益的合同。許多三方協議規定了買方、賣方的權利義務,對中介方卻沒有任何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