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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登記部門有哪些?

抵押擔保 閱讀(2.18W)

抵押不同於質押,這是一種不轉移佔有權的一種擔保方式,通常情況下是由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物品就債務向債權人進行抵押。進行抵押的需要辦理登記手續,那麼大家知道抵押登記部門有哪些嗎?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抵押登記部門有哪些?

一、抵押登記部門有哪些

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1、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2、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3、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4、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5、以企業的裝置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6、其它財產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

二、房產抵押登記手續需要哪些材料?

房產抵押登記手續需要的材料很多,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房地產抵押須在簽訂抵押合同的30日內在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手續是一個不可缺少的法定程式,也是不動產抵押活動中的一個不可缺少的法律檔案。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時,抵押雙方應帶齊以下有關法律檔案:

1、營業執照影印件;

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代表證明書;

3、如代理人辦理,應有法人代表或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

4、借款合同(主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產權證明(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書》);

7、如果抵押物屬於合資企業或股份公司擁有,應有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決議書;

8、如果是重複抵押,應提供前抵押權人同意再次抵押的書面檔案;

9、如果是共有房產的抵押,應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檔案;

10、抵押人應有宣告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任何法律瑕疵的書面檔案;

11、其他與抵押有關的法律檔案。

辦理不同物品的抵押登記,具體的登記部門是不同的,小編在上文中作出了總結,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讓專業律師幫助你分析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