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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登記部門

抵押擔保 閱讀(2.32W)
房屋抵押登記部門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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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撤銷房屋抵押登記

撤銷房屋抵押登記的程式和登出是一樣的,主要是:
1、到銀行開具還清貸款證明,或者到導報公司撤銷擔保手續,填寫《房地產抵押注銷申請表》,要回《房屋他項權證;
2、到房管部門提交資料,經稽核,材料齊全,貸款結清的,辦理撤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