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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刑事責任誰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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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事故刑事責任誰來承擔?

醫療事故刑事責任誰來承擔?

在醫療事故發生後,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時,一般是由醫療人員與醫療機構承擔,作為責任主體。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許可證,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關於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刑法》第335條規定:“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屬於以下三種情況,由司法機關對直接責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發生醫療事故或事件後,丟失、塗改、隱匿、偽造、銷燬病案和有關資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

2、醫務人員由於極端不負責任,致使病員死亡,情節惡劣已構成犯罪的。

3、藉口醫療單位發生醫療事故尋釁滋事,擾亂醫療工作正常秩序,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

二、簽訂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注意哪些事項?

1、明確醫療事故等級

醫療事故等級是醫療機構和患方認定賠償數額的關鍵因素。所以在簽訂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時,雙方當事人必須就該醫療事故有了明確的等級鑑定,且該鑑定必須是雙方都予認可的。

2、詳盡醫療事故原因

患者在簽訂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時應當詳細寫明醫療事故原因,即醫療機構在該事故中存在過錯,該過錯與人身損害後果之間是存在因果關係的。

3、賠償數額和給付時間

作為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的核心,賠償數額應當精確全面,有理有據。賠償款項給付時間應當具體確定,不宜用“大約、左右、大概”等約數字眼。

4、違約責任

在協議書中應當增加醫療機構逾期不予給付賠償款項,由此延誤患方治療,病情惡化的後續治療費用由醫療機構承擔。或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付款事宜。

綜上所述,醫療事故發生後,相關人員會被問責,醫院要承擔過錯賠償責任,除了民事責任及醫院被行政處罰外,直接造成醫療事故發生的責任醫護人員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對於構成醫療事故罪的,檢察院起訴後,當事人面臨最高3年有期徒刑的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