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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重婚罪孩子怎麼辦?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1.86W)

被判重婚罪孩子怎麼辦?

法院會從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保護子女合法權益結合父母雙方的實際撫養能力和條件等具體情況考慮判決孩子的撫養權。

有了孩子,孩子的父母還是孩子的父母。孩子若是哺乳期,一般跟著母親一方。如果孩子已經斷奶,協議跟著任何一方,另外一方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協議不成由法院判決。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院會從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保護子女合法權益結合父母雙方的實際撫養能力和條件等具體情況考慮判決孩子的撫養權。

有了孩子,孩子的父母還是孩子的父母。孩子若是哺乳期,一般跟著母親一方。如果孩子已經斷奶,協議跟著任何一方,另外一方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協議不成由法院判決。

基於事實上的重婚、第三者插足等行為,是對夫妻忠實義務的違反,它嚴重侵犯無過錯方的同居權等一系列配偶權利。由此決定法律不但應當對重婚者予以刑事懲罰,而且還應當由重婚者對無過錯方承擔懲罰性的賠償責任。

刑事懲罰重婚者是手段,保護無過錯方的婚姻家庭權益才是目的。為此,婚姻法律制度應當設定對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制度,在立法上明確規定因重婚罪造成無過錯方損害的,應當得到賠償。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由此體現了對無過錯方損害的經濟補償。這對無過錯方具有補償性,對重婚者則具有懲罰性。

在離婚訴訟中,如果確實是因重婚引起婚姻關係破裂而導致離婚的,“重婚人”與“相婚人”對無過錯方應負連帶賠償責任。近代以來許多國家的婚姻家庭權益,都規定了只要具備包括重婚、通姦、遺棄等妨礙婚姻存在的離婚法定事由的,過錯方都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於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動機不影響重婚罪的成立。

由於重婚罪在一般情形下屬於自訴案件,故公民在發現自己的配偶犯了重婚罪之後,可以選擇不起訴對方。對於此種重婚罪受害者不起訴的情形,犯罪分子通常情形下都是不會被判處刑事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