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醫療糾紛>醫療事故責任>

醫療糾紛立案後多久開庭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3.24W)

法律對醫療糾紛立案後的開庭時間並沒有直接規定,具體需視案件情況和法院的具體安排而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醫療糾紛立案後多久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