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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醫療事故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1.62W)

一、和解、調解程式:在雙方對醫療事故沒有爭議的情況下,可以和解,或在第三方主持下調解。
二、訴訟程式:
1、向醫療機構提起索賠被拒絕的,患者或死亡患者的親屬在發現受醫療事故傷害之日起一年內有權提起民事訴訟
2、對於患者或死亡患者的家屬而言醫療事故鑑定並不一定要由自己提起,根據民事訴訟證據規則,醫療事故適用舉證倒置原則,在患方提起民事訴訟以後,院方為了證實自己沒有過錯自然會提起醫療事故鑑定的。(患方為了降低訴訟風險,也可以在訴訟之前申請醫療事故鑑定,這樣如果不構成醫療事故,就可以放棄訴訟,以避免訴累)。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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