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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能判定責任嗎

醫療事故鑑定 閱讀(2.7W)

一、醫療事故鑑定能判定責任嗎

醫療事故鑑定能判定責任嗎

1、醫療事故的行為人,必須是經過考核和衛生行政機關批准或承認,取得相應資格的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因診療護理工作乃是群體性的活動,有時構成醫療事故的行為人,也可以是從事醫療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人員。

2、醫療事故的行為人必須有診療護理工作中的過失。

3、必須是發生在診療護理工作中,也包括為此服務的後勤和管理。

4、給病員造成危害的結果,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即“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

5、危害行為和危害結果之間,必須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否則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如果在發生多因一果的情況下,必須具體分析各自原因與作用,慎重判定。

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流程是什麼

1、封存病歷。

2、醫患雙方應當共同對現場實物進行封存和啟封。

3、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申請報告一式3份),或醫患雙方共同向市醫學會提出書面申請。

4、市醫學會稽核材料後作出受理鑑定的通知,並通知醫患雙方提供鑑定需要用有關材料,通知交納鑑定費2500元。通知醫患雙方隨機抽取鑑定專家組成員,安排時間後寄材料給鑑定專家組成員並通知專家、醫患雙方參加鑑定會。

5、鑑定會後鑑定書寄給委託單位、委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