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出國出現了醫療事故之後,是需要對其就進行相關的鑑定的,只有在鑑定出級別之後才能據此對患者或其家屬進行相關的賠償。每個城市的醫療事故鑑定程式有所不同,下面大家就跟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合肥市醫療事故鑑定的程式是怎樣的吧。
一、合肥市醫療事故鑑定程式:
1、召集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
2、召開會議,通報有關情況,主要包括醫療糾紛的基本情況。
3、學習有關法規檔案和規章制度。
4、鑑定調查:複習病情資料,包括查閱病歷,病理切片和屍體解剖結果以及有關當事人的記錄和錄音資料等。
5、鑑定辯論。
6、鑑定:
(1)採取無記名投票進行鑑定。
(2)應用醫療事故(事件)輔助鑑定系統進行鑑定(優點是可以將鑑定者的意見和鑑定結論全部儲存下來)。
7、釋出醫療事故(事件)鑑定書。
8、依照鑑定結論作出相應處理。
二、合肥市醫學會受理醫療事故鑑定的條件:
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醫學會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醫學會應說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學會不予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一)當事人一方直接向醫學會提出鑑定申請的;
(二)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其中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的醫學會已經受理的;
(四)當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司法機關委託的除外);
(五)非法行醫造成患者身體健康損害的;
(六)衛生部規定的其他情形。
小編在上文中詳細為大家講解了“合肥市醫療事故鑑定的程式”以及“合肥市醫療事故鑑定條件”的內容,希望能為您有所幫助。醫療事故鑑定的程式是十分複雜的,同時對條件的要求也是十分嚴苛的。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建議你諮詢本站的線上律師,我們隨時為您解決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