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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如何解決醫療糾紛

醫療糾紛案例 閱讀(2.7W)
醫生如何解決醫療糾紛

美容醫療糾紛發生後,受害者應儘快去做傷害鑑定。鑑定之後,明確受害人的損傷程度,既便於確定合理的治療方案,也有利於加害人承認錯誤,儘快了結賠償糾紛。 此外,受害者還應向當地衛生主管部門投訴。有關部門會根據糾紛的性質進行調查、取證、組織醫療事故專業委員會或法醫鑑定。一旦鑑定結果出來,就會依法公正判決。試圖通過私下交易了結糾紛的,可能會遺留後患。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醫生如何避免醫療糾紛


1、 門診的診斷須謹慎,儘量全面但模糊,留迴旋餘地,切勿把話所滿,如“黃疸原因待查”等。無論何時都要書寫門診病歷。

2、
嚴格把握住院條件,即使是熟人也是如此。住院部收治後再次詳細問診及查體,莫以門診為準,門診診斷僅作參考。患者提供的病史主觀不一定完全可靠,一切以客觀標準為依據。

3、有法律司法糾紛可能的病歷,要重視,注意措辭嚴謹,認真對待。部分患者(車禍,暴力傷,醫保,社保等須由第三家負醫療費用)的病例禁止學生書寫,而且治療要有根有據、有理有節。

4、擴充套件入院常規檢查,以免部分入院時即存在的疾病因未查出而導致患者認為“住院期間因醫療錯誤所至”。必要的檢查應多做,儘量讓病人做決定。熟人住院如果不檢查,也應簽字後果自負。凡患者拒絕之檢查(包括顱腦CT,各項血生化,乃至肛門指診,須於病程記錄描述並由患者或其家屬簽字加帶“後果自負”。

5、 勿向患者及家屬過多解釋病情,告知其病名及嚴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