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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如何解決醫療糾紛?

當代社會醫患關係緊張,每天每個醫療機構都有因為各種原因發生的醫療糾紛,發生醫療糾紛之後很多患者情緒比較激動,不利於解決醫療糾紛,作為醫療機構就應該知道醫院如何解決醫療糾紛?的,就應該有糾結醫療糾紛相關的程式和方法,這樣一旦發生醫療糾紛,就可以快速的解決,不至於越鬧越大。

醫院如何解決醫療糾紛?

一、醫院解決醫療糾紛應該做到

1、當發生醫療糾紛時,科室必須保管好病案,不得丟失、塗改、外借。

2、科主任對本科內出現的醫療糾紛負責,醫療糾紛出現後科主任首先負責接待投訴的病人或家屬,瞭解投訴內容,進行調查。能夠當時答覆者,給予準確的解釋。當時無法答覆或需調查後答覆的應明確告知病人或家屬下一次的接待時間和地點,同時向醫教部報告。

3、患者死亡後出現醫療糾紛時,主管醫師或值班醫師會同上級醫師,必須向家屬明確提出是否做屍體解剖及48小時內完成,並在病程記錄中完整的將家屬是否同意做屍體解剖的意見記錄在案,請家屬簽字。如家屬拒絕做屍體解剖,必須請直系親屬在病歷中寫明“不同意屍檢”並簽字。

4、當患者家屬提出封存影印病歷時,正常上班時間報醫教部,非正常上班時間報總值班。封存執行病歷應是在醫務人員陪同家屬共同影印的病歷影印件,客觀病歷患者家屬可影印,主觀病歷患者家屬不可影印,應封存影印件。

5、當科室在解決醫療糾紛時未能與患者/家屬取得一致時,由醫教部、治安辦接待並繼續解決。醫教部依據患者家屬提出的口頭或書面意見組織相關科室人員進行調查討論,必要時須經醫院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

6、醫教部在接待醫療糾紛中,被投訴科室科主任必須在場,如因特殊情況不在時,應向醫教部報告後,可委託副主任醫師以上的專業醫師現場負責對對投訴者提出的有關專業問題的解答。

7、發生醫療糾紛,我院在接到病人家屬投訴之日起,在七個工作日將結果答覆病人或家屬。

8、當投訴者對我院醫療鑑定結論不服時,須按有關程式向上級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醫學鑑定。

9、醫務人員在接待醫療糾紛的投訴者時,應耐心、認真聽取意見,合理科學的,用較通俗的語言做恰如其分的解釋工作,以取得家屬/患者的配合。

10、接待醫療糾紛時,應詢問來訪者是否為患者被法律承認的直系家屬,以利醫療糾紛解決和合法性。

二、解決醫療糾紛的方式

1、發生醫療糾紛後,首先醫患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調解,達成協議,糾紛處理結束。

2、如果雙方協商不成,醫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請求。請求進行醫學鑑定,根據鑑定結果,協調雙方承擔相應責任。達成調解協議,糾紛處理結束。

3、如果不服協調,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根據案情,委託鑑定機構進行司法鑑定。並根據鑑定結果,做出依法判決。

因為在就醫過程中,因為外界和自身的原因,加之現在有很多不常見的疾病,所以常有醫療糾紛發生,而醫院如何解決醫療糾紛呢?發生醫療糾紛,相關部門一定要儲存好患者相關的病例、記錄等等,然後迅速派相關人員瞭解一下醫療糾紛發生的原因,然後積極解決,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到衛生部門解決或者是到法院進行訴訟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