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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私了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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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私了協議書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醫療糾紛賠償協議

醫療糾紛賠償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醫療機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患方)   甲乙雙方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之規定,經協商,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患者基本情況:   姓名:_____年齡:_____性別:_____籍貫:_____住 址:_____   身份證號:_____    住院號:_____   疾病診斷:_____   治療結果: _____   二、 方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   三、 醫療事故原因   四、 賠償數額   1、醫療費:_____元;   2、誤工費:_____元;   3、住院伙食補助費:_____元;   4、陪護費:_____元;   5、殘疾生活補助費:_____元;   6、殘疾用具費:_____元;   7、喪葬費:_____元;   8、被撫養人生活費:_____元;   9、交通費:_____元;   10、住宿費:_____元;   11、精神損害撫慰金:_____元;   12、患者死亡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   住宿費:_____元(不超過2人)   合計:_____元   五、_償款給付時間:   六、 違約責任   七、 其他   1、 出院處理:   2、 如為死亡患者,屍體處理   3、 其他   八、 上述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代理人:_____         代理人:_____   日期:_____          日期:_____   見證人:_____   日期:_____   注:具體條款根據不同情況可以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