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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醫療糾紛協議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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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醫療糾紛協議書怎麼寫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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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賠償協議書怎麼寫

【以下是關於醫療糾紛賠償協議書怎麼寫中,醫療事故賠償計算標準及公式方面問題】

  1、醫療費賠償金額=已發生醫療費用(不含原發病醫療費用)+預期醫療費用。

  2、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時間×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4、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天數×陪護人數×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5、傷殘生活補助費賠償=傷殘等級×醫療事故發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賠償期限。

  6、殘疾用具費賠償金額=普及型器具的費用。

  7、喪葬費賠償金額=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8、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被撫養人的人數×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撫養年限。

  9、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單據數額之和。

  10、住宿費賠償金額=住宿天數×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

  11、精神損害撫卹金賠償金額=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年限(死亡最長不超過6年,殘疾最長不超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