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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期間,被留置人始終不承認違法事實,怎麼處理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閱讀(3.04W)

留置後不認罪需要收集證據確認對方的罪名,對一切案件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
留置是指經公安機關批准將當場盤問發現的違法犯罪嫌疑人留在公安機關繼續查問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留置期間,被留置人始終不承認違法事實,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