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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判決不服怎麼辦

行政複議律師解答 閱讀(1.16W)

一、高院判決不服怎麼辦

高院判決不服怎麼辦

如果你對省高院的終審判決不服,可以向省高院或最高院申請再審,也可以到檢察機關申訴。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1)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2)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3)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4)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5)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人民法院對不符合前款規定的申請,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