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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申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嗎?

行政複議 閱讀(3.29W)

一、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申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嗎?

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申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嗎?

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申請人可是可以向法院起訴的;

《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四條 對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一般民事訴訟的流程是什麼?

民事訴訟程式流程如下: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

6、法庭辯論;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三、民事訴訟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公民起訴應提交的材料:

1、民事起訴書。(1個被告2份,2個被告3份,類推,都須原告簽字或蓋章)

2、主要證據材料影印件。(1個被告2份,2個被告3份,類推)

3、原告身份證影印件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法定(指定)代理人代為起訴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影印件及與原告關係的證明材料影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沒有身份證的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影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影印件。

注:以上材料都得用A4的紙。

綜合上面所說的,行政複議的決定是由複議機關決定的,如果對此決定不服那麼就只能走訴訟的方式解決,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只有證據齊全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權益,所以,在處理時就可以多諮詢一下,這樣才不會浪費自己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