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處罰>

不能當場做出行政處罰的是

行政處罰 閱讀(1.44W)
不能當場做出行政處罰的是

行政處罰行政制裁的一種形式,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在作出了行政處罰之後,可以申請進行聽證,對於行政處罰程式,在《行政處罰法》中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至於行政處罰的種類,則主要包括了七種,有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等等。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可以當場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內容是什麼

當場處罰決定書是在行政機關實施適用簡易程式的行政處罰時使用。
按照《行政處罰法》規定,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執法人員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並應向當事人出具當場處罰決定書。以上是可以當場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