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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當場做出決定的送達

行政處罰 閱讀(2.55W)
行政處罰當場做出決定的送達

行政處罰行政制裁的一種形式,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在作出了行政處罰之後,可以申請進行聽證,對於行政處罰程式,在《行政處罰法》中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至於行政處罰的種類,則主要包括了七種,有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等等。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關於行政處罰決定可以當場做出的條件有哪些

你好,關於行政處罰決定的條件如下
1、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程式,即行政處罰中的簡易程式。
2、簡易程式條件是: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警告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