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處罰>

派出所能做的行政處罰是什麼?

行政處罰 閱讀(2.56W)

一、派出所能做的行政處罰是什麼?

派出所能做的行政處罰是什麼?

派出所可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做出警告、5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應當製作處罰決定書。2000元的罰款需要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決定,派出所可以代為執行,應當向被執行人交付處罰決定書,告知當事人有權要求聽證。公安機關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後,同時會在網上登記處罰記錄,全國聯網的公安機關都可以查詢的到。

二、公安機關行政處罰決定書包括哪些內容?

公安機關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的,應當製作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1、被處罰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件的名稱和號碼、住址;

2、違法事實和證據;

3、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4、處罰的執行方式和期限;

5、對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6、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的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

決定書應當由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加蓋印章。

三、公安機關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公安行政處罰是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公安行政法律法規尚不構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實施的一種行政制裁。行政處罰屬一種行政法律責任,以行政違法行為存在為前提,以懲戒行政違法活動為目的。

行政處罰是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中最常用的具體行政行為,公安機關常用的行政處罰有警告、罰款、拘留、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等形式。公安機關在實施行政處罰時必須根據公安行政法律法規的規定,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遵循處罰法定、處罰公開公正、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樹立實體法與程式法並重的觀念,嚴格依法辦事,自覺維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派出所是公安機關最基層的組織機構,對於輕微違法行為,派出所有權處罰。其可以採取的行政處罰措施有罰款五百元以下及警告。派出所出具處罰決定書,應該在裡面寫清楚被處罰人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及措施等。如果被處罰人發現派出所越權的,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