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違法作為違法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民事違法,刑事犯罪,一起構成違法犯罪的三種大類別。在日常生活中,行政違法的範圍十分廣泛,比如開車過程中不遵守交通規則,就有可能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構成行政違法,隨之要接受行政處罰。那麼,行政處罰程式規則是怎樣的呢,小編這就為您詳細列舉。
一. 相關法律
行政處罰一般程式流程:
一、發案與立案。
1、發案案源一般有:①上級部門交辦;②有關部門移交;③群眾舉報;④消費者或者受害人投訴、申訴;⑤依據職權在日常監管中發現。
2、發現案源並經初步核查、核實案源線索後,認為依法應當立案查處的,辦案機構應當及時立案。
二、調查取證。
1、案件經縣級以上工商機關批准立案後,辦案人員應當及時進行調查,收集證據;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檢查。 2、辦案人員調查案件、收集證據,不得少於二人,並應當主動出示執法身份證件。接受其他工商機關委託協助調查、取證的,還必須出具書面委託證明。
3、辦案人員對案件進行調查,應當收集的證據型別主要有:①書證;②物證;③證人證言;④視聽資料、計算機資料;⑤當事人陳述;⑥鑑定結論;⑦勘驗筆錄和現場筆錄。
4、案件應當在法律規定或者領導指定的期間內調查完畢;因案情複雜需要延期調查的,應報主管領導審查批准。
三、案件核審。
根據現行體制,案件核審工作由縣級以上工商局內設的法制機構負責。該法制機構應當對辦案機構送審的所有適用一般程式查處的案件,指定本機構具體承辦人員依法進行書面核審。基層工商所(分局)設有法制員的,對該所(分局)以自己名義獨立實施行政處罰的案件,依法進行核審。
四、行政處罰依法告知,並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辨意見或者舉行聽證。
五、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六、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以上就是行政處罰的基本程式,能給大家以行政處罰程式規則是怎樣的基本瞭解和認識。上述是行政處罰的一般流程,而在實踐過程中,行政處罰的嚴重程度和處理方法各不相同,當遇到具體情況時,還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當然,提前具備法律知識和法律意識,是防範疏忽的最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