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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聽證會程式是怎麼樣的

行政訴訟 閱讀(1.15W)

犯罪行為是我們國家不容原諒的嚴重行為,但對於只違反了行政法規,卻不認定是犯罪的行為,只有採用行政處罰才是最好的解決方法。現在我們來看看行政處罰聽證會程式是怎麼樣的。

行政處罰聽證會程式是怎麼樣的

行政處罰聽證會要先完成以下兩個步驟才可以開展聽證會:

1、確認參加聽證的所有人,其中包括:代理人和參與案件的所有相關人員。

2、通知所有的聽證人蔘加聽證會,一般情況下,通知是由聽證主持人下發的,並且在聽證會進行的7日前就應該通知好所有人。

行政處罰聽證會的程式:

1、聽證記錄員在聽證前,檢查所有的聽證人是否全部到場,做好登記的工作,聽證會開始前要對所有的聽證人做一個簡單的身份介紹,對於委託人,還需要將身份證明給主持人檢查。

2、聽證會開始後主持人要求會場肅靜,並且宣佈聽證會進行時的所有紀律。

3、對聽證的內容進行陳述、申辯和質證。質證時應該圍繞證據的三性進行質疑、說明、辨駁,如有異議,雙方當場就應該發出質疑,當場質證、辨論,聽證會結束後再質證是沒有法律意義的。

4、聽證調查階段。聽證組織機關對提交的所有證據做一個詳細的調查,核實。

5、主持人宣佈調查結果並且宣佈聽證會結束。

在聽證會進行的過程中,由於某些原因可能會導致中止聽證的情況出現,這種情況下,只有把導致中止的原因解決了,主持人才可以宣佈恢復聽證會的進行。

不是每一個聽證會都能正常進行,當出現下面的情況之一時,聽證會是不能開展的:

1、聽證會的當事人沒有正當的理由說明就缺席聽證會。

2、當事人由於某些原因突然出現死亡或者組織早已解散了三個月而導致不能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

3、其他需要終止聽證會的原因。

行政處罰聽證會主要的程式就是以上幾點,其中每個程式所涉及的內容還有很多,這裡就不一一介紹了,大家只要知道總體是這樣進行就可以了。對於聽證會準備的證據,當事人雙方應該有足夠的語言進行證明,否則提供的證據將當做無效處理。這裡大家要注意了。最後希望小編提供的資訊,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