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程式時限是多久 | 程式是怎樣的

行政處罰 閱讀(1.53W)

在法律上,有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那自然也有行政處罰的相關規定,那麼對於行政處罰法律也有相關的程式規定以及時限規定,那麼對於行政處罰程式時限是多久?程式是什麼?本站小編為大家簡單說明一下。

行政處罰程式時限是多久?程式是怎樣的?

一、行政處罰程式時限是多久

行政處罰一般程式在三個月內調查完畢,做出處理結果(不含調查過程中按程式需要的鑑別、檢驗時間)。特殊情況經處罰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具體延長時間視不同部門的具體規定。

《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 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履行行政處罰決定。

二、程式是怎樣的

一般程式也稱普通程式有如下特徵:一是適用範圍廣。二是較簡易程式相對嚴格、複雜。

一般程式的內容,包括立案、調查、處理決定、製作處罰決定書、說明理由並告知權利、當事人陳述和申辯、送達處罰決定書。

1、立案。應遵守有關時效的規定,即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對於在兩年以內未發現的行政違法行為,不予立案追究。

2、調查。調查時行政執法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應出示證件。

3、(寫)處理決定。根據不同的違法情況,分別作出行政處罰、不予行政處罰、不得給予行政處罰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等處理建議。

4、說明理由並告知權利。行政機關在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證據及法律依據。

5、聽取當事人陳述和申辯意見。

6、製作處罰決定書

7、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機關依據法定的程式和方式,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交當事人。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後當場送交當事人。當事人不在現場的,行政機關應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但是,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依法應當在2日內送達。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合的關於行政處罰程式時限是多少的相關知識,行政處罰這樣的處罰方式是有相關法律的根據以及規定,為了能夠更好的進行行政案件的處理,所有關於行政的相關程式以及時限,這是為了能夠更好的讓社會上各種案件得到更好的解決,讓社會更加公平。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鐵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