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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行政警告依據什麼法律規定來處罰?

行政處罰 閱讀(9.72K)

一、公務員行政警告依據什麼法律規定來處罰?

公務員行政警告依據什麼法律規定來處罰?

行政警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來處罰的,對於違反國家紀律,使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到一定的損失,已構成紀律處分,但情節較輕,仍然可以繼續擔任現任職務的,可以給予警告處分。處分期限是從發現錯誤之日起,半年以內給予處分,至遲不得超過兩年。處分決定記入本人檔案。

二、行政機關口頭警告是行政處罰

行政機關口頭警告是行政處罰的一種。行政處分的種類有六種,從輕到重依次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行政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屬於申誡處分。它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由處分機關選擇適用。警告一般適用於輕微的行政違法行為,是行政處分中最輕的一種。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規定,國家公務員受警告處分期間,可以晉升工資檔次,但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

黨內警告的黨組織對黨員的一種處分。

黨內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黨員受到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行政處罰是以對違法行為人的懲戒為目的;行政處罰的適用物件是作為行政相對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屬於外部行政行為。這一點將它與行政處分區別開來。行政處分只能適用於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或其他由行政機關任命或管理的人員。

行政處罰與行政處分的區別:制裁的物件不同;制裁的行為性質不同;制裁的原則不同;懲罰的範圍和程度不同;採取的形式不同;兩者的救濟途徑不同。

《公務員法》便是公務員行政處罰的法律依據,警告一般有口頭警告或者是書面警告,口頭警告的話一般也都不嚴重,書面警告的可能要記錄到個人檔案中,在半年之後就可以解除警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