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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逃罪的構成要件有什麼

脫逃罪,是指依法被關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脫逃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有:
1.本罪客體是國家監管機關的監管秩序。
2.客觀方面表現為脫逃。脫逃,是指脫離監管機關的實力支配的行為,具體表現為逃離關押場所。脫逃的方式沒有限制,如乘監管人員疏忽而逃離關押場所,乘外出勞動逃離關押場所,對監管人員使用暴力、威脅手段而逃離關押場所,打破門窗或毀損械具後逃離關押場所,等等。
3.主體是依法被關押的罪犯(已決犯)、被告人與犯罪嫌疑人;未被關押的罪犯、被告人與犯罪嫌疑人,不是本罪主體。
4.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且出於逃避監管機關監管的目的。如果沒有這種目的,由於一種特殊原因,暫時離開關押場所,特殊原因消失後立即回到關押場所的,一般不宜認定為脫逃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條規定,依法被關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脫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脫逃罪的構成要件有什麼